高雄市政府消保官積極推動校園消費者權益教育宣導,114年度辦理國中小及高中職校園宣導計20場及1場消保體驗營,利用生動有趣的教材深入說明常見消費爭議,讓學生了解如何辨識消費風險,提升自我保護能力。尤其,在遇到強迫推銷時,應勇敢說「不」,在非營業場所(如街頭、展場)被邀約而做的交易,消費者有權在收受商品後7天內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。
行政暨國際處於114年10月29日舉辦「消保體驗營」,共有23名高中學生參加,活動首段由消保官主講消保法等法規常識,隨後,全體移師全家便利商店市府店,了解便利商店有關網購取貨、退貨流程,並討論商品標示、退換貨爭議等議題,接著前往喜憨兒市府店,講解餐飲服務可能發生的爭議及預防因應對策。
21場宣導參加學生共計2618人,讓消保意識向下紮根,消保官將持續辦理校園合作,結合最新消費爭議,強化青少年了解消保法規以維護自身權益,共同營造安全消費環境。消保官呼籲家長與學校攜手強化學生之教育宣導,共同守護下一代遠離消費陷阱,如有相關疑問,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