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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訊息

    本處 綜合行政職系 科員徵才公告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5-10-02 17:43

    職缺機關: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

    職稱:科員

    職等: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

    職系:綜合行政職系

    名額:1名

    徵才期間:自115年10月2日至115年10月13日

    工作地點: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(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)

    資格條件:

    1、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,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,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,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。
    2、全民英檢中高級或日文二級以上,或其他相當之英(日)文檢定合格。
    3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。
    4、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,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、4項規定者,不在此限。
    5、具有處理國際事務相關經驗尤佳。

    工作項目:
    1、外賓接待、締盟城市交流、國際合作、城市外交專案等。
    2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    報名方式:

    1、線上應徵: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「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檢視並確認「我的簡歷」及「我的履歷」內容無誤後(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及上開工作項目相關經驗),點選【應徵職缺】,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,並請務必於履歷中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。

    2、上傳相關證明文件:現職派令、最後銓敘部審定函、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(未達3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)、考試及格證書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語文檢定、其他專業證書(如採購專業人員等證書,如無免附),佐證資料請完整上傳(請註記資料與正本相符並簽名)。

    其    他:

    1、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,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,不另行通知。
    2、初審合格者,本處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通知參與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,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。
    3、本職缺正取1名,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,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。

    聯絡人:林小姐        電話:(07)3373038
    備註: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。

    上版日期:115-10-02 下版日期:115-10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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