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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約僱書記徵才公告

更新日期: 2021-05-03
一、徵才機關: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
二、職 稱:約僱書記
三、薪 點:220薪點計酬(每月2萬7,434元) ,含年終獎金、勞健保費、勞工退休金及休假補助費等。
四、名 額:1名
五、性 別:不拘
六、徵才期間:110年5月3日至110年5月10日
七、工作地點: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(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)
八、工作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,非上班時間依業務需要配合。
九、資格條件:
(一)大專以上畢業並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。
(二)持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。
十、工作項目:
(一)文書及檔案處理。
(二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十一、應徵方式:
(一)意者請以A4規格備齊下列資料:
1.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約僱人員報名表(如附件1)
2.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(如附件2,貼妥最近2吋照片,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、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,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)。
3.畢業證書影本(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)。
4.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(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)。
5.服務經歷證明(含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)。
上開資料請於徵才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(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4樓),並於信封註明「應徵約僱人員」字樣(以郵戳為憑,郵寄請一律以「掛號」寄送,如以平信郵遞,致發生遺失或遲誤,責任自負)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應徵文件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,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,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。
(三)文件不齊者,本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於1日內補件,逾期未補齊者,視為資格不符。除可親送至本處補件外,亦得以傳真方式辦理(傳真電話:07-3352669),惟傳真後請隨即來電確認(聯絡電話:07-3373038)。
十二、其他:
(一)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,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,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;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上回郵信封。
(二)資歷審查合格者,由本處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。
十三、備註:
(一)本案屬約僱人力配合約僱計畫採1年1僱,僱用期滿倘未予續約僱時,即予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。
(二)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。
(三)聯絡人:陳宣廷 電話:3373038

檔案下載

  • (附件2)公務人員履歷表--簡式(附件2)公務人員履歷表--簡式更新日期:2021/05/03
  • (附件1)報名表(附件1)報名表更新日期:2021/05/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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