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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春泡好湯 安全要注意(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)

發布日期: 2019-02-01
農曆春節假期,國人常常安排泡湯休閒活動,洗滌一整年的疲憊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(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)特別提醒消費者,泡湯時除應選擇掛有溫泉標章,且標示水質合格的溫泉業者外,並應注意下列衛生安全事項:

一、泡湯時,應特別看清楚溫泉場所張掛的「使用溫泉之禁忌及其他應行注意事項」。

二、泡湯前,應將身體清洗乾淨,浸泡高度亦不宜超過心臟;泡湯前後,應充分補充水分。

三、泡湯前,要注意溫泉高溫出水孔及急救鈴之位置,並注意場所內其他標示。

四、泡湯時,孕婦、孩童及老人應攜伴同行。

五、有疾病者應經醫生指示泡湯。

六、喝酒、太過疲累避免泡湯;另泡湯時間亦不宜過長。

行政院消保處表示,民眾泡湯時落實前述細節,就可以享受一個輕鬆愉快的泡湯之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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