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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約僱國際事務研究助理員 徵才公告

更新日期: 2024-03-15
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約僱國際事務研究助理員 徵才公告
一、徵才機關: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
二、職 稱:約僱國際事務研究助理員
三、薪 點:280薪點計酬(每月新臺幣37,800元)。
四、名 額:1名
五、徵才期間:113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26日
六、工作地點: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(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)
七、工作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,非上班時間依業務需要配合。
八、資格條件:
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,具全民英檢中高級(日文二級)以上,或其他相當之英(日)文檢定合格,中、英(日)文流利,足以勝任業務者;須具處理國際事務相關經驗。

九、工作項目:
(一) 辦理英(日)文信函及文件之撰擬、翻譯。
(二) 辦理外賓接待、姐妹市交流及城市外交等國際事務相關事項。
(三)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十、應徵方式:
(一)意者請以A4規格備齊下列資料:
1、徵選報名表、工作經歷說明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(如附件-請至行政暨國際處網站/最新訊息/徵才訊息下載,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、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,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)。
2、畢業證書影本(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)。
3、處理國際事務相關經驗證明(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)。
4、語文檢定合格證明書影本(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)。
上開資料請於徵才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(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4樓),並於信封註明「應徵約僱人員」字樣(以郵戳為憑,郵寄請一律以「掛號」寄送,如以平信郵遞,致發生遺失或遲誤,責任自負)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應徵文件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,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,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。
(三)文件不齊者,本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於1日內補件,逾期未補齊者,視為資格不符。除可親送至本處補件外,亦得以傳真方式辦理(傳真電話:07-3352669),惟傳真後請隨即來電確認(聯絡電話:07-3373038)。
十一、其他:
(一)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,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,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;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上回郵信封。
(二)資歷審查合格者,由本處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。
(三)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。
(四)本職務月酬標準為280薪點至290薪點,自280薪點起薪,並依「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」及「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」辦理年度考核及晉薪事宜,最高可達290薪點。
(五)應徵者應無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條第1項、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。如有上開情形者,撤銷錄取資格。
備註:
一、本案屬約僱人力配合約僱計畫採1年1僱,僱用期滿倘未予續僱時,即予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。
二、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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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.附件(280薪點)-約僱國際事務研究助理員-113.3.15-113.3.262.附件(280薪點)-約僱國際事務研究助理員-113.3.15-113.3.262.附件(280薪點)-約僱國際事務研究助理員-113.3.15-113.3.26更新日期:2024/03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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